根据《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[青大校研字〔2014〕41号]精神,经2014年11月26日院评审委员会审议研究,同意确定胡学敏、何顺伟、夏明哲、元王涛、张娅、张生萍、张娟玲一等学业奖学金。
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限三天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向院评审委员会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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